关于转发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09-05-08
各县(市、区)粮食局:
现将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粮调字【2009】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要求,抓紧落实。尤其是新河县、威县、大曹庄管理区,到目前还没有出台县级粮食应急预案,已经拖了全市的后腿,请你们抓紧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必须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在6月底前出台本县(市、区)的粮食应急预案。同时,要随即抓紧进行应急网点的选择确定工作,已经确定了应急网点的县(市、区),也要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网点,并报市局备案。在粮食应急网络建设,粮食应急加工、储运、供应牌匾的发放,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机制等方面,要按照省局通知精神逐一落实到位。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