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 南 区 粮 食 局
丰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丰 南 区 监 察 局
丰 南 区 财 政 局
丰 南 区 农 业 局 文 件
丰 南 区 审 计 局
丰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丰 南 区 统 计 局
农业发展银行丰南支行
丰南粮 [200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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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丰南区粮食清仓查库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年丰南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丰南区粮食局 丰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丰南区监察局 丰南区财政局
丰南区农业局 丰南区审计局
丰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丰南区统计局
农业发展银行丰南支行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2009年丰南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2009年丰南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和《2009年河北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区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根据《2009年唐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和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储存在我区宝达粮油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商品粮。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存储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
(五)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典型调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我区拟抽查“河北东方希望动物食品有限公司”、“唐山兴丰饲料有限公司”、“丰南白龙面粉有限公司”3家在丰南区粮食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涉粮经营企业,对其进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检查和粮食库存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粮食局主管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要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和进度。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我区清仓查库自查工作。二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三是协助上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
(二)自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自查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和督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粮食企业具体运作。按照中央、省、市清仓查库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范围内所有企业的自查工作,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的准备。
自查的具体检查方法,将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和《2009年唐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要根据国办发〔2008〕118号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组织参加清仓查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
4.其它准备。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应按照本方案和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
(三)普查阶段
(四)复查阶段
2009年4月底前,接受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复查。(按规定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左右,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市级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
(五)抽查阶段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层层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对这次清仓查库自查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各有关部门和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被查粮食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稳定市场,安定民心。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有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市区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企业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这次清仓查库工作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上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要专项列支,逐级申报。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按省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文件资料,是清仓查库工作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机构和检查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每个阶段清仓查库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检查结束后,要将全部资料移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需要整理归档的资料包括:清仓查库有关文件、通知、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纪录;自查、普查、复查、抽查工作原始纪录、工作底稿、汇总表格;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报告;检查期间收到的举报材料、原始记录及相关处理材料;其他库存检查相关资料、文件、报表、凭证。资料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照片、音像材料等。资料归档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办理。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丰南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丰南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尚 兵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汪印合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么殿猛 区粮食局局长
成 员:杨子海 区发改局副局长
田宝胜 区粮食局副局长
李顺民 区监察局副局长
徐敬成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郑文彬 区农业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刘国强 区审计局副局长
刘志华 区质监局副局长
王贺才 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韩庆昌 区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粮食局副局长田宝胜兼任,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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