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粮购字〔2010〕20号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局直属粮食经营企业:
根据省粮食局要求,现将《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粮调字〔2010〕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市直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加强节约粮食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粮食。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掌握情况,相关文字及图片信息请及时发送到hslstk@163.com。年终时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年度总结的一项内容认真总结,报送市粮食局。
联系人:苑会芳 程艳春 联系电话:2022226
附件: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切实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一○年
河北省粮食局文件
冀粮调字〔2010〕39号
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名直属企业: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粮调[2010]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省各类粮食企业和用粮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粮食。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节约粮食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推动节粮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二○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