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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粮食局关于转发冀粮调字〔2010〕39号文件的通知
日期:2010-05-18

衡粮购字〔201020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局直属粮食经营企业:

根据省粮食局要求,现将《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粮调字2010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市直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加强节约粮食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粮食。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掌握情况,相关文字及图片信息请及时发送到hslstk@163.com。年终时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年度总结的一项内容认真总结,报送市粮食局。

联系人:苑会芳 程艳春  联系电话:2022226

 

附件: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切实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河北省粮食局文件

 

冀粮调字〔201039

 

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名直属企业: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粮调[2010]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省各类粮食企业和用粮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粮食。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节约粮食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推动节粮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二○一○年五月五日

主要职能

 组织落实国家粮食流通政策法规,制定全市粮食流通政策、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组织全市粮食购销、军粮供应、设施建设和安全储存工作,培育粮食市场体系,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制定市级储备规模和吞吐计划,管理省委托代管的省级储备粮,落...【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