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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粮油保管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发布日期:2007-05-16 字号:[ ] 打印 关闭

 

  国家粮食局决定,在全国粮食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安排,定于9月23、24日进行粮油保管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粮油保管员

  二、技术等级:中级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粮油保管员的考核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报到方式: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冀粮人字[2006]52号)文件要求,根据各市上报《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的先后顺序,本次安排中级保管员鉴定人数为60人。请接到通知的人员于2006年9月22日到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河北省粮食局办公楼326房报到,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到时发准考证。

  五、考评有关事项:

    本次考评以《国家职业标准-粮油保管员》为标准,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评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指定参考教材为国家粮食局编印的《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

  六、鉴定时间:2006年9月23、24日,鉴定地点:石家庄市,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七、鉴定费用:中级每人239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811542、86573886

  传 真:0311-85802004

  联系人:张燕昆、李进广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河北省粮油信息中心

邮 编:050021

 

 

                                    河北省粮油信息中心

                                   〇〇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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