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于6月4日召开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家《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安排部署夏粮收购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曹振国主持会议并代表省政府对夏粮收购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北京分公司负责同志分别就落实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夏粮收购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检查、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讲了具体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各设区市主管粮食收购工作的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国家在我省实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第四年,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是落实好国家惠农政策、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民增收、服务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减少国际金融危机对农业的影响,促进农民增收、拉动内需和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有利于国家继续掌握粮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政策精神上来,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夏粮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把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会议确定,我省自6月10日起启动《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启动后,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直属库和委托收储库点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按照国家《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87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83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粮食部门要搞好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委托收储库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农业发展银行要认真做好今年夏粮收购信贷资金的供应与管理,积极支持夏粮收购顺利进行;中储粮北京分公司和有关直属库要切实履行好执行主体的职责,把小麦托市收购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发展改革、农业、交通、物价、工商、质监、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从收购工作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夏粮收购中存在的问题。粮食部门要牵头掌握小麦收购情况,及时向政府反馈,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互通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