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粮检字〔2009〕2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
根据全省粮食局长会议和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制定了《2009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2009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按照全省粮食局长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2009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紧密结合粮食流通新形势,认真做好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各项粮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依法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涉粮案件,大力开展市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联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全力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确保粮食库存真实可靠
今年的粮食清仓查库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省政府直接组织的重大专项行动,参与部门多,出动人员多,工作任务大。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08〕3676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改经贸〔2009〕118号)有关要求,在省政府和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我省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做到“一个精心,两个确保。”
(一)精心组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这次清仓查库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是认真做好清仓查库工作的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好参加全省清仓查库培训的相关工作;三是按时、准确完成3月末粮食库存数据的整合分解,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展开。
(二)确保质量和进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清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组织专门力量督导企业自查;二是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开展市级普查;协助省复查工作组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的复查、抽查工作。三是逐级汇总有关数据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检查结果层层把关,准确及时报送,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同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清仓查库数据安全。
二、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一)加强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小麦最低收购价粮食的监督检查,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是否质价相符、账实相符、储存是否安全,督促收储库点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防扰乱市场、克扣农民、“转圈粮”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要更新检查方式,充实检查力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落实到位。
(二)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结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加强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指导、服务、监管与核查,确保取得资格的粮食经营者符合必须具备的条件,落实国家有关收购的政策、规定。
(三)继续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者和转化用粮企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特别是要加强对粮食加工、转化企业执行粮油加工统计制度情况的检查,促进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切实抓好对地方储备粮的监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的监管。要在今年粮食清仓查库的基础上,会同储备粮管理机构完善日常监管措施,改进监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把日常监管工作做到位,确保储备粮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内设机构和执法队建设。到2009年底,全省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监督检查内设机构的比例要达到100%,已经成立内设机构,但未经编制部门批准的,要争取批准;11个设区市和80% 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建起粮食执法队,有条件的要争取编制部门批准。
(二)继续下大力落实专项经费。各地要下大力落实专项经费,争取到2009年底,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落实专项经费的要达到50%以上。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解决好监督检查工作必要的执法设备和执法车辆,确保监督检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一)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时时关注社会舆论,及时了解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的涉粮报道,认真处理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反映的涉粮问题,为提高涉粮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打好基础。
(二)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查办案件要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加强案件督办、催办,将案件查处作为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必要时对案件办理不及时、不认真的进行通报,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案件及时查结,避免久拖不结。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分析总结案件查处中反映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建议,更好地发挥粮食监督检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分析总结案件查处经验,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2009年,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在职责范围内查办1-2起一般程序的案件。通过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提高粮食执法的威慑力,扩大粮食执法的社会影响,提升粮食部门的社会形象。
五、组织开展市间联查,推动监督检查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2009年,省局拟组织开展市间联查活动,对各市有关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基础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案件查办和案卷管理情况等,进行市间联查。通过加强层级监督和考核,促进各地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六、发现和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已经具备全面执法能力,许多地方的执法工作已经形成声势。各地要在工作中及时发现不同层面、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典型,及时总结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他们的工作予以帮助、指导和进一步规范,使他们的工作水平真正得到提高。在此基础上,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介绍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省局今年也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动全省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