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粮发字〔2009〕5号
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一、要及时公布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处室一定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遵法守法、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按照条例规定和《河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公布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充分利用好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燕赵粮网两个信息发布平台。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均是在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在燕赵粮网建有链接(省粮食局信息公开专版)。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各省直机关发布政府信息的窗口,其发布的信息具有行政性、公众性、权威性、规范性及长效性的特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均可同时在燕赵粮网公布。各处室要区分两个平台不同特点,在提供信息时要写明发布渠道和要求,信息中心要做好所有上网信息的审查、登记和发布工作,办公室要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工作,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抓紧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补充发布工作。
各处室要按照《河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河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所明确的公开内容,对2008年应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回头看,如有应公开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抓紧于
二OO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