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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2010年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发布日期:2010-03-10 字号:[ ] 打印 关闭

按照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的安排,定于4月份进行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粮油保管员、粮食质量检验员

  二、技术等级:初级、中级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粮油保管员的考核鉴定: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粮油保管员的考核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粮油质量检验员的考核鉴定: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的考核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四、鉴定与报到时间:

此次鉴定时间粮油保管员为2010410-11日,粮油质量检验员为424-25日。参加鉴定的人员在培训报到的同时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照片)(注:申请表中“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处盖所属单位公章,不要盖市、县粮食局章),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另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共5张照片)。考试前1日发准考证。

  五、考评有关事项:

    本次考评以《国家职业标准-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粮油质量检验员》为标准,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评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指定参考教材为国家粮食局编印的《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保管员》、《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质量检验员》和《国家职业标准》。

  六、鉴定地点:石家庄市,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七、鉴定费用:初级每人223元,中级每人293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657388685811542

   传 真:0311-85802004

  联系人:张燕昆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河北省粮油信息中心

邮 编:050021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1: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附件2:粮食行业特有工种培训鉴定考生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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