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粮食局的安排,定于12月份进行粮油保管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粮油保管员
二、技术等级:中级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粮油保管员的考核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鉴定与报到时间:
此次鉴定时间为2009年12月27-28日。参加鉴定的人员在培训报到的同时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照片)(注:申请表中“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处盖所属单位公章,不要盖市、县粮食局章),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另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共5张照片)。考试前1日发准考证。
五、考评有关事项:
本次考评以《国家职业标准-粮油保管员》为标准,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评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指定参考教材为国家粮食局编印的《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保管员》和《国家职业标准》。
六、鉴定地点:石家庄市,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七、鉴定费用:中级每人293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813322
传 真:0311-85815654
联系人:韩超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河北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
邮 编:050021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