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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市间联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05 字号:[ ] 打印 关闭

冀粮电〔200920

 

各设区市粮食局:

现将《2009年河北省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市间联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联查工作拟于11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2009年河北省粮食监督检查工作

市间联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全省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全省粮食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拟于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市间联查活动。为确保本次联查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联查范围

全省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部分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二、联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机构建设情况

重点检查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内设机构和执法队成立情况。包括内设机构和执法队是否设立,以何种形式设立,是独立设立还是合署办公,是经当地编制部门批准还是粮食部门内部组建(以当地编制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文件为准),已成立的监督检查内设机构和执法队人员组成情况,是否已经到位。

 

(二)执法设备和执法经费落实情况

执法设备包括是否购买或指定了执法专用车辆,是否购置了办公及现场执法专用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器材;执法经费重点检查2008年和2009年专项经费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多少,落实到位多少,能否满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

(三)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哪些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整理成册,是否公开,操作性如何,执行情况如何等。

(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包括自行开展的专项检查,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包括,自行安排过哪些专项检查活动,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情况;日常检查是否开展,是否制度化、常态化,是否有检查日志或检查记录等情况;在工作过程中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哪些经验和效果,还存在哪些问题。

(五)查办涉粮案件情况

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累计查办涉粮案件的数量、适用程序、文书制作、处理结果、累计罚款金额,移交其他部门处理案件数量,责令改正数量等情况;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公开举报电话,是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是否注意多渠道发现案源,及时关注媒体的涉粮报道,是否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做出反应;办理案件是否遵照法定程序,及时查结,是否做到了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执法文书的使用是否正确、规范、齐全,涉粮案件查结后是否及时立卷,案卷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专人保管。

(六)粮食经营者建档情况

重点检查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摸清了本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情况,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者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是否及时更新档案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是否建立了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区位图等。可随机抽查2-3家企业进行印证。

(七)落实粮食清仓查库整改工作情况

2009年的粮食清仓查库发现了哪些问题,各地是否提出了整改意见,是否检查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整改效果如何。可抽查部分企业查看整改情况。

三、组织实施

本次联查由省局统一组织,抽调各设区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处)长参加,组成2个检查组,采取南北两片分阶段交叉检查的方法进行。第一阶段由南部六市检查北部五市,第二阶段由北部五市检查南部六市。北部五市包括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南部六市包括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检查组除对设区市本级进行检查外,还要对该市不少于20%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抽查。检查组每完成一个市的检查工作,都要认真填写有关检查情况登记表,对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形成对该市的检查评议报告,并将检查结果通报被检查单位。

四、具体要求

这次联查活动既是对各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又是各市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一个重要平台。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准备好汇报材料和相关资料,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汇报情况,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联查人员要做到公平、公正、廉洁,按照联查要求和职责分工,尽职尽责,真实反映被查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联查,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进而推动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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