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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9年粮油加工业统计半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07 字号:[ ] 打印 关闭

各设区市粮食局:

根据国家粮食局《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全国粮油加工业统计汇编会议的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粮油加工业统计半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日处理原料400吨及以上的粮油加工重点跟踪联系企业。根据2008年度河北省粮油加工业统计汇总数据,全省列入半年报填报范围的企业共55家,名单见附表。

二、报表内容:国家粮食局《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GL20表”中规定的内容,包括企业的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原料消耗量,主要原料、主要产品期末库存,主要经济技术情况、能源消耗指标等,以及各项指标的同期数。半年报统计时期为11630711231

三、报送方式:企业直接登录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www.chinagrain.gov.cn),通过粮油加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数据;不具备网上报送条件的,由所在地粮食局协助代为录入数据;在网上报送数据的同时,打印或填报纸质报表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地粮食局。企业填报工作在每半年后的10日内完成。

各设区市粮食局将纸质半年报表一式二份报送省粮食局行业发展处,时间分别为2009720日前2010120日前

四、工作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半年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组织协调,督促和帮助企业填报;要严格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附件:2009年粮油加工业半年报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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